现在不论是综合门诊部,中西医门诊部,口腔诊所,医美诊所等都是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如果有这方面需要的可以联系汇域国际,可以拿到最近更新的办理资料,也可以根据您那边的条件符合情况来给您定一个办理方案。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在办理执业许可上的难度以及条件都会有不同,如果需要详细咨询的话可以与我联系,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咨询。
按照《办法》,医疗机构申请首次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③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④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⑤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
⑥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⑦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⑧医疗**处理协议
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
相比过去,《办法》取消了医疗机构设置和公示审批环节,不需要申请人提交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凡可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查阅的政府其他部门印发的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等都无需提交。
值得一提的是,对办理流程和时限,《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2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需要补正的材料。医疗机构应当在4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医疗机构申请首次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校验和延续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