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指南如下:
一、办理流程:
核准名称:需要预先核准企业名称。
提交材料:按照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的申请材料。
审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验申请材料,并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完成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二、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这部分材料与提交给注册科的材料一致。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任命书是指上级单位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原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中的负责人一致的,无需提供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交有关新“负责人”的任命书。注:这里的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农民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或意向书。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包括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供货、销售流程文件(食品贸易需在文件中体现经营模式和流程图),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可以将上述制度合并制定)。
健康证少两个(其中必须有负责人一个)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其他材料。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代办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