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包即政府服务外包,是指政府把机关的后勤性服务,行政工作相关的技术服务,为企业、市民、各类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性服务等,以政府机关或部门作为发包方,明确条件资质的准入制度,按照一定程序公开择优承包的方式,通过签订报酬与服务数量、质量、效率相挂钩且与规范考核评估结果相联系的合同办法,承包给有关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的民事行为。
在政府服务外包中,由于政府的特殊性,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采购)是的政府特殊具有的,具典型和代表性的形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得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公共服务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可以采取特许经营或适当补贴等形式,将这些职能从政府转移到社区或民间组织。事实上,利用市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已经是发达国家成熟的政府运作思路。例如日本从去年七月份开始进行了公共部门改革,几乎所有的政府服务项目都可能外包,进行竞争性招标,这将成为日本历史上规模较大的公共部门改革行动。根据新法律,日本政府将对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市场测试”,以检验私营经济部门经营这些服务是否更出色。日本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全面采用外包政府服务的形式,预计会给拥有合适专 业技术的服务企业带来数十亿美元营收。按照“市场测试”的构想,政府将进行直接比较,以观察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能更高效地提供一项服务。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对公共服务体制的破冰尝试,也是“服务型政府”与“小政府”两种方向融合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对于市场能够兴办的公共服务,“小政府”不需要成立面面俱到的机构并配置人员;另一方面,“服务型政府”又必须成为公共服务的更大提供者,这使政府利用财政收入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