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动漫游戏类 业务发展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7-10 15:19 编号:4816169 发布IP:110.87.108.100
供货厂家
厦门创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期
三年
申请时间
20个工作日
地区
全国
报价
15000.00元/套
起订
1 套
库存
99999 套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李小姐(女士)
电话
0592-3314467
手机
13860412945
询价邮件
1107822956@qq.com
区域
厦门专项审批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观日路24号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4816169.htm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清单以及办理条件: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合作后我们提供,您来填写)(原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XXXXXXX”这个需要您告诉我们您是哪里的公司,不同的地方要求经营范围不一样)(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章程;(加盖公章,需要到工商局调档本公司的章程)(原件1份)
(4)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我们给您提供模板,您来填写并且加盖公章)(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业务发展说明:按照拟申请的经营项目以图文结合的方式逐项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这个说明,我们会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编写。
④申报演出剧(节)目的应提供文化部门颁发的演出批准文件及委托协议等;
⑤根据《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文化部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未采取监管措施或未通过内容自审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游戏产品,应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
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限定网络游戏用户在单款游戏内的单次充值金额。(加盖公章)(原件1份)
⑦承诺及声明:本企业按照自审制度,已对拟运营网站内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了自审并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7)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填写并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1份)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代办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图书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相关经营许可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