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基金业协会人员备案法律意见书

发布日期 :2023-05-15 17:59 编号:11391543 发布IP:124.14.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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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基金业协会人员备案法律意见书

      就目前协会要求,股权类管理人备案要求较高,证券类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对来说比较低,对人员的要求,资历,经验多方面审核,对高管要求则相对更高。本公司常年操作管理人备案业务,有丰富的操作经验,与协会内部关系还是不错的。备案成功率95%以上,另提供全国各大城市已经备案的公司转让收购业务!欢迎详询~

基金公司转让协会人员备案

      股权架构不稳定。部分机构股权架构复杂,存在交叉持股、多层嵌套等情形,股权架构不稳定,增加了资金运转层次和融资成本。部分申请机构甚至存在资管产品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情形,由于资管产品自身属性,将带来基金管理人股权架构不稳定、实际控制人追溯不清晰等问题。

      四是关联方从事冲突业务潜在风险。关联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未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无法对其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管理,风险外溢至行业。五是集团化倾向。同一实际控制人登记多家同类基金管理人,将内部管理激励问题“外部化”,集团内机构存在同质化竞业冲突问题,不合理扩张,造成“僧多粥少”,有些机构甚至直接为了“囤壳”而设立。基金公司转让协会人员备案

       一段时间来,基金管理人登记常见不合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部分机构为夸大自身资本实力,在进行工商登记时,超出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虚假出资,或者在机构成立后抽逃资本,扰乱了基金行业竞争秩序。

       二是股权代持行为。以他人名义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导致无法对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及终责任人进行追溯,规避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易发生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行为。基金公司转让协会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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