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资公司注册所需的文件
在厦门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的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投资各方;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以外国公司(母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其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可以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以合资的形式从事直接投资性公司。
厦门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董事会成员名单;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法定代表人委派书;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说明材料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说明材料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