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毒性分级试验装置
一、概述:
大显烟气毒性分级试验装置适用于材料稳定产烟的烟气毒性危险分级,不适用于非稳定产烟的烟气毒性危险分级。
二、执行标准:
大显烟气毒性分级试验装置依据国家标准GB/T20285-2006《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设计而成。
三、检测原理:
大显烟气毒性分级试验装置采用等速载气流,稳定供热的环形炉对质量均匀的条形试样进行等速移动扫描加热,可以实现材料的稳定热分解和燃烧,获得组成浓度稳定的烟气流。同一种材料在相同产烟浓度下,以充分产烟和无火焰的情况时为毒性zui大。
四、大显烟气毒性分级试验装置级别的划分:
分为3级:安全级(AQ级)、准安全级(ZA级)、危险级(WX级),其中AQ级又分为AQ1级、AQ2级;ZA级有分为ZA1级、ZA2级和ZA3级等。
不同材料的产烟浓度指示如下:
级别 |
安全级 |
准安全级 |
危险级 |
|||
AQ |
ZA |
WX |
||||
AQ1 |
AQ2 |
ZA1 |
ZA2 |
ZA3 |
||
浓度/mg/L |
≥100 |
≥50.0 |
≥25.0 |
≥12.4 |
≥6.15 |
<6.15 |
要求 |
麻醉性:实验小鼠30min染毒期间内无死亡(包括染毒后1h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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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实验小鼠在染毒后3天内平均体重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