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MF12V75AH储能消防弱电系统应急电源

发布日期 :2023-02-28 08:13 编号:10091827 发布IP:119.178.14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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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
直流屏,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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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MF12-40 MF系列产品简介


1、蓄电池放电曲线
MF 12系列蓄电池特性曲线


2、充电曲线

3、浮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4、容量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5、蓄电池寿命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MF 12V系列电池组的使用方法

序号

步  骤

正   常   情    况

处      理      措     施

1

开  路

电  压

电池的开路电压≥12.60V/台

若开路电压≤12.60V/台时,电池组需再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24~48小时(可根据电池电压高低而定)

2

充  电

1、浮充总电压:13.65±0.1V/台X 台数

2、电池充电电流zui大不超过0.25C10A

当浮充电流小于0.03CA时, 可判断电池基本充足电,可长期浮充运行。

3

放  电

放电电流、时间和终止电压的参数设定参见:放电特性曲线

电池组放电过程中,若发现个别电池的放电情况异常时,需停止放电,此时电池组需要均衡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充电16~24小时。

4

再充电

恒压充电电压控制在14.10±0.1V/台X台数。

电池组放电后需及时进行再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16~24小时。(可根据电池的放电深度而定)

5

循 环

使 用

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14.0~14.5V/台。(zui大电流≤0.2C10)

当充电电流≤0.03C10A时,需转换为浮充电长期充电。

6

浮 充

电池浮充总电压需控制在13.65±0.1V/台X台数,且浮充电流应≤0.01 C10A。

电池使用过程中,在定期检测维护时,当发现单台浮充电电压超过基准值时或浮充电流>0.01 C10A 时,电池组需均衡充电: 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16~24小时,然后再转为浮充电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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