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MF12-40 MF系列产品简介
1、蓄电池放电曲线
MF 12系列蓄电池特性曲线
2、充电曲线
3、浮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4、容量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5、蓄电池寿命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MF 12V系列电池组的使用方法
序号 | 步 骤 | 正 常 情 况 | 处 理 措 施 |
1 | 开 路 电 压 | 电池的开路电压≥12.60V/台 | 若开路电压≤12.60V/台时,电池组需再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24~48小时(可根据电池电压高低而定) |
2 | 充 电 | 1、浮充总电压:13.65±0.1V/台X 台数 2、电池充电电流zui大不超过0.25C10A | 当浮充电流小于0.03CA时, 可判断电池基本充足电,可长期浮充运行。 |
3 | 放 电 | 放电电流、时间和终止电压的参数设定参见:放电特性曲线 | 电池组放电过程中,若发现个别电池的放电情况异常时,需停止放电,此时电池组需要均衡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充电16~24小时。 |
4 | 再充电 | 恒压充电电压控制在14.10±0.1V/台X台数。 | 电池组放电后需及时进行再充电: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16~24小时。(可根据电池的放电深度而定) |
5 | 循 环 使 用 | 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14.0~14.5V/台。(zui大电流≤0.2C10) | 当充电电流≤0.03C10A时,需转换为浮充电长期充电。 |
6 | 浮 充 | 电池浮充总电压需控制在13.65±0.1V/台X台数,且浮充电流应≤0.01 C10A。 | 电池使用过程中,在定期检测维护时,当发现单台浮充电电压超过基准值时或浮充电流>0.01 C10A 时,电池组需均衡充电: 以14.10±0.1V/台X台数的电压恒压充电16~24小时,然后再转为浮充电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