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4年化工品GHS公示标签编写检测需要资料及国内测试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5-21 13:49 编号:13170213 发布IP:210.21.12.254
供货厂家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第2年] 级别:3  
用途
销售、进出口通关
检测对象
进出口化工品、电池产品
检测地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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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工(先生)销售工程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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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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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邮件
576941493@qq.com
区域
广州检测服务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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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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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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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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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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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分类报告(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承接危险化学品鉴别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自愿委托检验,可出具以下检验证书:
1.危险货物鉴定
2.危险化学品鉴定
3.编制/审核安全数据单
4.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5.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
6.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证书

1、检验流程
明确检验项目(要出具什么报告)    -->    填写委托申请单及其它申请资料    -->    我方确认资料无误并出具报价单     -->   寄样品和资料并支付测试费    -->    我方收到样品并安排测试、开发.    -->    周期到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快递给企业

2、报检需要资料
1)检验申请单(请向邹工索取)
2)成分声明表(请向邹工索取)
3)自愿委托声明(请向邹工索取)
4)产品中文MSDS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GHS危险公示标签(如需我方审核公示标签)
注:以上资料都需要盖“委托方”公章。如想了解更多,请致电邹工。



2024年化工品GHS公示标签编写检测需要资料及国内测试机构




















第2类 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
4.1项: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固态退敏品。
4.2项: 易于自燃的物质;
4.3项: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危险公示标签
1.格式
危险公示标签六要素:1)信号词;2)危险性说明;3)防范说明;4)象形图;5)产品标识符;6)生产商/供应商标识等。

2.尺寸
对于不同容量的容器或包装,标签尺寸

3.内容
内容应完整,中外文的内容需一致。

4.象形图颜色
象形图的颜色一般使用黑色图形符号和白色反差底色,边框为红色并足够宽,以便醒目。若货物不出口,仅在国内使用,主管部门可允许边框使用黑色。

5.纸张材料
所使用的印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

6.小容器与组合容器的要求
内容器包装面积不够大,不能把所要求的标签要素全部纳入时,可使用简化标签,应包含下列限度信息:
产品标识符、象形图、信号词、说明“请查看完整标签”、供应商识别信息(如名称和电话号码)。




运输鉴定一般有4大种类,海运鉴定,空运鉴定,公路鉴定,铁路鉴定。一般说的空海陆三大鉴定,其实这个陆运是需要分开公路和铁路,特别是铁路鉴定,有特殊要求的,还需要有铁路部的盖章,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运输鉴定和MSDS还有一点特殊的区别,就是MSDS可以同时体现空海陆三大运输的描述在同一个报告内,但是运输鉴定报告必须是每一个种类的报告单独分开出报告,空海陆全部一套的话,就是需要出4份报告了,没法一份报告囊括所有运输方式。

有效期:空运每年是更新一个版本的,所以有效期是每年的12月31日。最近海运审核也严格了,也会按照空运自然年有效。公路,铁路会稍微宽松,有些地方审核时按照出报告时间,一年内有效。


































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337件,占总申诉量的1.6%;涉及快递服务问题的2132件,占总申诉量的98.4%。处理的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为1879件,同比下降59.6%。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76件,占有效申诉量的4.%;涉及快递服务问题的183件,占有效申诉量的96.%。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均依法依规做了调解处理,为邮政业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7.9万元。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管理部门有效申诉处理工作满意率为97.8%,对邮政企业有效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4.9%,对快递企业有效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6.8%。月,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申诉未能按规定时限回复的有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件。邮政服务申诉情况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问题申诉情况1月,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问题申诉337件,环比下降4.7%,同比下降87.9%。邮政服务问题申诉量情况统计表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邮件延误、投递服务和邮件丢失短少,分别占申诉总量的25.8%、24.3%和15.4%。邮政服务问题申诉量环比、同比均呈下降趋势。
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和医保目录药品。加强药事管理,依法查处不合理用药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服务价格的优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探索更加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为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并与营改增改革取消营业税相衔接,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
大屏幕上的数据显示,与去年相比,部分发件大省在全国业务量中同比降低,济南等中部城市则异军突起。刘君说:济南发件量是平时的数倍。这是引导快递企业到中西部城市打造前置仓后的一个好现象。马军胜分析道,他们经过市场分析、综合考虑开始在中西部城市建立前置仓。这样能实现更高质量地发货,在提率的同时,还降低了企业成本,提升了消费体验。中通揽收量突破1亿件后,马军胜拨通了中通快递董事长赖梅松的电话:不容易,这是你们努力的结果。年,“长安号”班列继续保持了高质量、高频次开行态势,1-1月“长安号”开行已超过17列,班列开行量、重载率及货运量等指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已成为全国班列高质量发展的**。记者从西安港务区管委会了解到,218年全年中欧班列“长安号”共开行1235列,重载率、货运量和实载开行量均位居。年1~12月,“长安号”全年共开行1235列,全年实载开行总量位居。其中中欧方向累计开行64列(去程227列,回程413列),中亚方向累计开行595列(去518列,回程77列)。年全年,“长安号”共到发51383车,其中重车51355车,重载率达99.9%。月份,“长安号”单月重载率高达1%(合重车93列)。年全年,“长安号”运送货物总重达12.2万吨,位居。西安港务区持续做优线路,创新模式,“一单到底”提升长安号运输时效,长安号(西安——安卡拉)对接“”中间地带,跨里海班列是中欧班列运营班跨越里海且穿越海底隧道的班列,运行时间12天。月,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申诉未能按规定时限回复的有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件。邮政服务申诉情况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问题申诉情况1月,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问题申诉337件,环比下降4.7%,同比下降87.9%。邮政服务问题申诉量情况统计表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邮件延误、投递服务和邮件丢失短少,分别占申诉总量的25.8%、24.3%和15.4%。邮政服务问题申诉量环比、同比均呈下降趋势。
越南财政部海关总局称,为主动防止产地诈欺、不法转口,越南海关已主动报告越南有关产地诈欺、不法转口的现况;同时已颁布219年8月23日第1662/QD-C号决定有关落实219年7月4日第824/QD-TTg号决定,批准“针对反规避贸易救济措施及防止产地诈欺加强行政管理”提案。其中,越南海关将集中落实8项措施;补充、修正财政部218年4月2日第38/218/TT-C号公告规定有关检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产地(于219年9月5日第62/219/TT-C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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