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3
《标准》3.3.1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对于地上建筑高度未大于100米,地下两层的建筑(地上加地下大于100米),其合用前室,独立前室需要分段设计吗?
回答:
总服务区域不超100米时,不需要分段设置。
Q14
《标准》3.3.5要求加压送风进风口及加压送风设置在系统下部,条文说明中指出了风机放在屋顶的风险,并指出条件受限可设置在上部,但需有防止烟气进入的措施,能否给出具体都有什么措施。
基本措施见该条文的3.3.5-3。
Q13
《标准》3.3.1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对于地上建筑高度未大于100米,地下两层的建筑(地上加地下大于100米),其合用前室,独立前室需要分段设计吗?
回答:
总服务区域不超100米时,不需要分段设置。
Q14
《标准》3.3.5要求加压送风进风口及加压送风设置在系统下部,条文说明中指出了风机放在屋顶的风险,并指出条件受限可设置在上部,但需有防止烟气进入的措施,能否给出具体都有什么措施。
基本措施见该条文的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