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工程建筑排风系统设计应依据建筑物的经营性质、平面规划等多种因素,选用自然排烟方法或机械排烟方式,优先选择选用自然排烟方法。
4.1.2 设定排风系统的地方或位置应使用挡烟垂壁及隔断墙等区划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可超越疏散出口。
4.1.3 防烟分区隔开设备深度应达到以下储烟仓厚度规定:
1 当选用自然排烟方法时,储烟仓薄厚不可低于室内空间层高的20%,并且不应少于500mm;
2 当选用机械排烟方法时,储烟仓薄厚不可低于室内空间层高的10%,并且不应少于500mm;
3 对有吊顶的室内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匀或开孔率低于25%时,装修吊顶内空间相对高度不可记入储烟仓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