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基斯坦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及其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ement)的英文简称,它是*立关税主体之间以自愿结合方式,就贸易自由化及其相关问题达成的协定,证书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签发。
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凡是货物从中国出口自巴基斯坦并向其海关提供一份可以证明该货物来自中国原产的证书即可以顺利通过巴基斯坦海关核查,如果货物符合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继而可再进一步享受到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因此,货物从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已成为了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清关文件。
出口巴基斯坦如何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自己申请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需要先在海关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后才可以办理,否则只能通过代理出具,代理代办不需要企业备案(包括产品备案等)。只需要填写一份我司提供的中巴FTA产地证格式资料即可,一个工作日出证。 中巴实施电子数据连接后要求报关填写产地证编号,那么中巴FTA产地证必须在报关前办理好吗?可是开船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中巴FTA产地证在开船前后办理都可以,有时候因为报关前开船信息不能确认不好出证,这种情况可以先提供资料录入系统出产地证编号报关,等开船后有了准确的船信息再出正本即可,这样即可以提供产地证编号报关,又可以确保船信息和提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