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于2009年1月 1日开始实施,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和新加坡的贸易 自由化进程,拓展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双方将在贸易投资促进、旅游合作、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合作必定会有长足进展10月23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加坡李显龙总理的见证下,商务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双方还签署了.协定在WTO相关规则规范下,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中新双方进一步相互开放市场、 深化合作,加快货物贸易自由化进程,是一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共115条,14章即初始条款、总定义、货物贸易、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服务贸易、自然人移动、投资、经济合作、争端解决、例外、总条款和后条款.根据规定新加坡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我国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进口产品的关税其中87.5%的产品从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规定了以区域价值含量增值40%为基本标准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双方还在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下,加强双方海关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简化海关程序,提高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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