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培训|建设行业岗位培训机构|空港力源教育

发布日期 :2019-01-30 11:49 编号:5034584 发布IP:111.32.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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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力源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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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空港力源教育集团是河南省住建厅备案培训机构,河南省住建厅授权培训单位,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十余年专注服务于建筑企业,每年为建筑行业输出2万余人次各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我们有着的团队,优越的教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致力于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完善的培训服务,已向逾五千家建筑企业提供了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服务,及时”的经营理念;时刻保持“严谨公正、诚信进取”的工作原则;努力达成“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宗旨”的服务理念。坚持“诚实、守信、求真、务实” 的办学方针,为社会输送技术人才。集团在发展的道路上,坚守“质量为上,信誉至高”的教学宗旨,以质量树品牌,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员。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培训|漯河建设行业岗位培训机构|空港力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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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河南办公厅、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办”前提下“跑一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等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目前我省部分省辖市已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系统开发建设的工作实际,经厅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两个事项办理系统由省厅统一开发建设,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和备案等事项(详见附件)办理系统,省厅不再统一开发建设,由承办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发建设或依托当地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



二、根据“一网办”工作要求,“一网”指河南政务服务网,“一网办”是指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级审批服务事项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可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获取信息、在线办理,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办理结果。请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事项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三、做好有关事项办理系统开发建设,及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是贯彻落实好“放管服”工作要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深化“一网办”前提下,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抓手,请各地结合实际,与当地推进“放管服”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关于变更河南省生产资格考试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空港力源教育集团是河南省住建厅备案培训机构,河南省住建厅授权培训单位,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十余年专注服务于建筑企业,每年为建筑行业输出2万余人次各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我们有着的团队,优越的教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致力于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完善的培训服务,已向逾五千家建筑企业提供了建筑资质一站式服务。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服务,及时”的经营理念;时刻保持“严谨公正、诚信进取”的工作原则;努力达成“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宗旨”的服务理念。坚持“诚实、守信、求真、务实” 的办学方针,为社会输送技术人才。集团在发展的道路上,坚守“质量为上,信誉至高”的教学宗旨,以质量树品牌,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员。



根据豫安监管办〔2018〕93号文通知,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关于“放管服”和“互联网+电子政务”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和服务基层,结合我省安产考试实际情况,对河南省生产资格考试系统业务办理流程做出相应调整,有关调整事项详细说明如下:



一、 培训相关事项变更说明



人脸图像信息采集功能,培训机构需自行购置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的USB通用,在录入学员信息的同时采集人脸图像信息,或者导入学员信息后再补录学员人脸图像信息,系统会自动识别采集到的人脸信息是否符合系统要求。



二、 考核相关事项变更说明



1.培训机构提交考核申请的同时附带提交缴费凭证,缴费凭证由相应考试,考试审批人员审核。



2.如果提交的考试申请班级备案机关是河南省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如果提交的考试申请班级备案机关是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机构需要根据培训班级的备案机关来选择对应的考试。



3.使用新业务系统录入的学员考试时使用人脸识别登录,考试点需在考试前为每台理论计算机加装像素不低于800万的USB通用,旧系统录入的学员考试时仍然使用指纹登录。



三、 制证相关事项变更说明



1.考试结束后由考试提交证书申请后,由对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审批人员对提交的证书申请进行审批。



2.证书申请审批后由对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试制作证书并发放。



四、 系统流程变更时间说明



1.为了保证在系统流程变更期间新旧数据间的稳定对接,旧业务系统入口保持不变,但班级申请及学员报名功能关闭,旧业务系统持续运行到7月31日后关闭,各培训机构、考试务必在在7月31日前办理完结旧业务系统数据。



2.7月1号至7月31日,新业务系统入口地址,7月31日后,旧业务系统关闭后,新业务系统取代就业务系通入口。



3.电工进网证换证报名功能合并到新业务系统。原报名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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