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船舶或曾经挂靠中国港口的船舶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造成船舶的引航、靠泊及货物装卸时间拉长,同时船舶可能被隔离或被迫绕航,也将影响船舶租约。为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各方,特整理相关信息制作本期简报。
本期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根据官方信息渠道整理的中国主要海运运输线中对入港船舶采取的船舶检疫等管制措施,二是风险展望。
一、入港海运船舶检疫等管制措施
(一)近洋航线
01
新加坡:对所有14天内靠过内地的船舶增加严格检疫程序
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从1月24日开始在所有的海上检查站进行体温筛查,包括渡船和邮轮码头、新加坡港务集团(PSA)港口以及裕廊港(Jurong Port)。
2月1日,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 连续发布2条公告称,新加坡港对所有14天内靠过内地的船舶增加严格检疫程序。规定适用于:a)所有在过去14天内在中国港口停靠的抵港船只;或b)所有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中国内地的抵港船只及其船员/游客。规定自2月1日23:59时生效,并要求抵港船只必须在到达新加坡港口前24小时将海事健康声明提交给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
目前新加坡是全球个对14天内靠泊过中国港口的船舶出台政策采取防疫措施的国家。
02
马来西亚:来自中国的船舶都将被隔离
马来西亚卫生部在入境处采取了多项防范措施,所有来自中国的船舶都要求在指定的检疫区进行隔离,直到马来西亚卫生部官员对船舶进行检查为止。如果检查发现所有乘客和船员都健康,并且船舶卫生文件仍然有效,则允许船员和乘客下船和进行卸货活动。同时,马来西亚在全国64个入境处都设有临时体温筛检处。
03
菲律宾:取消经停受疫情影响国家港口的船舶直接靠泊
2月3日,菲律宾卫生部发布公告,将在所有港口对来自中国和受疫情影响病毒高发国家的船舶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取消所有经停受疫情影响国家港口的船舶直接进入码头泊位的权利。
(2)这些船舶上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下船。
(3)如果有报告疑似病例,该船所有船员将被统一隔离。
(4)如果这些船舶得到了可以卸货的许可。在靠泊、卸货时,码头操作人员需与这些船舶上的人员需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口罩、护目镜等防护措施。
(5)继续加强卫生管理,包括避免人群聚集、确保安全距离等。
(6)来自中国的船舶上废弃物需要严格管理。
此外,菲律宾卫生部还表示船舶需要申报船员的健康状况,是否有感冒、肺炎等类似症状,以及曾经挂靠中国相关港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