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管家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代理代办,最快3个月

发布日期 :2018-12-14 15:28 编号:4989637 发布IP:60.2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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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管家代理代办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技工落户、应届生落户,满足条件者最快3个月办理


 未就业的
  
  (一)申请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
  
  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核准
  
  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三)调转档案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四)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落实就业单位的
  
  (一)申请 用人单位专门经办人员应携申请人的以上材料到市人社/区人社/区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首次办理的,还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复印件登记备案):
  
  (二)核准 市、区经办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核准引进人才,向申请人出具《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对需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与其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三)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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