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已取消积分入户,办理东莞户口人才准入

发布日期 :2018-11-12 12:09 编号:4812239 发布IP:125.94.2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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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积分入户政策已取消,东莞入户条件新政策:
东莞社保和居住证满5年者(暂时还没实行);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 无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 具备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 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 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 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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