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公司股权转让变更

发布日期 :2022-03-20 10:56 编号:10011926 发布IP:123.120.220.168
供货厂家
九州同创(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王女士(女士)
电话
18301616803
手机
18301616803
询价邮件
18301616803@163.com
区域
北京朝阳公司转让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10011926.htm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取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可以为您办理的业务:


外资公司注册/变更/注销/改制、自贸区注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保护、创业指导、商务办公、企业孵化、注册地址、虚拟地址、法律服务、


税收筹划、财务审计、财务顾问、代理记账、专项审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广州社保代办公司社保代办公司代办公司社保北京社保代办公司注册代办公司资质代办公司代办公司
 
相关代办公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