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另有规定除外。 作为代理人的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
(1) 可省去保险公司招聘、培训、管理保险代理人等诸多成本,有利于保险公司配置有限的资源。
(2) 保险代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具有较好的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
(3)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比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高,因此,能够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代理服务。我国保险业应努力扶持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
有关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牌照转让事宜如下: 转移详情
1、确认信息:确认的基本情况符合要求;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署协议支付约定款项;
3、尽职调查:买方对转让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4、正式约定:在尽职调查结束后,没问题了开始变更;
5、股权变更:工商、税务、银行、社会保障等变更;
6、变更保险监督管理:变更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股东、注册地和管理人员; 告诉我材料:告诉我公司的所有材料。
我们现在有个老客户 现在委托我们把这个全国的保险代理公司转让出去, 许可证到2022年,之前尽调过, 非常干净, 价格也优惠,欢迎需要收购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朋友来联系
公司名称:北京**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时间:2010年
转让原因:股东转行
公司名称:上海**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
注册时间:2008年
转让优势:照已在手,可随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