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备案申请真的那么难吗?私募基金常见的备案问题有哪些?
很多老板对外面的私募申请机构嗤之以鼻,觉得只要符合条件,没必要花那么多钱去找外面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之后,我会觉得还是让外面的代理来帮我比较好。这真是“好吃”。因为私募基金备案新规出台后,很多公司迷茫,导致申请机会枯竭,然后只能退而不给予改正的机会。
在实际申请过程中,你会遇到私募基金申请备案的问题。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
1.申请机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是否影响注册备案?
答:如果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营业地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不受影响。但是,申请机构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事项,律师事务所应当作出相关事实陈述,分别说明管理人的经营场所和注册地,以及是否在实际经营场所经营。
2.已注册且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经理的备案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公告》发布前已注册私募基金产品且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前,应补充《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提交的法律意见通过后,应按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3.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以下相关标准: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近三年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平均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的相关规定,以下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福利基金;
(二)依法制定并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被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深入检查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一起计算投资者人数。但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要求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不再需要核查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计算组合投资者人数。
4.民间集资规模和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是什么?
答:民间集资规模及实收资本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资金到达证明、验资证明、银行收据、含实收信息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基金托管人出具的其他出资证明。私募基金募集的资金不得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