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名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 :2023-06-07 18:02 编号:6690787 发布IP:122.115.232.160
供货厂家
中创联企北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中创联企(女士)
电话
15866686039
手机
15866686039
询价邮件
1436741381@qq.com
区域
北京朝阳工商代办
地址
北京朝阳国贸建外SOHO西区16号楼23层2305号
在线咨询:
18210119379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6690787.htm
 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名需要什么条件

【中创联企】黄女士(微信同号)
【国家局核名】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3号楼1004室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哪些流程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属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到工商局核名需要提交: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版体投资人权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公司介绍

渠道关系、丰富的人脉关系是成功的保障!我公司有着娴熟技术功底!

疑难核名、问题核名,您来单,详细为您提供解决方案!互信互利,互帮互助,( 专业 高效 诚信 快捷)10年国家局疑难核名经验。

 

专业疑难核名服务,为您省去时间,省去烦恼!优惠低廉的代办价格。

北京疑难问题核名.没有解决不了的核名!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工商总局工商总局核名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名称工商总局核名疑基金 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核名
 
相关工商总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