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政区划核名,总局疑难核名

发布日期 :2024-01-11 09:24 编号:6644015 发布IP:114.241.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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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核名,国家局核名,无行业核名,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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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区划核名 总局疑难核名   谢经理--13439611377
 

 
 
国家工商总局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集团名称变更核准
 
一、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特别代理名称核准后的变更,如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出资比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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