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团公司注册代理【】中财领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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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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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zhi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母公司必须实际控股子公司,占子公司51%以上的股份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
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