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行社转让流程和费用

发布日期 :2024-04-14 19:49 编号:6111372 发布IP:118.144.141.151
供货厂家
北京舟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4年] 级别:6  
品牌
w17710294288
注册公司
17710294288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侯碧月(女士)经理
电话
17710294288
手机
17710294288
询价邮件
909871618@qq.com
区域
天津北辰工商代办
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0号楼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6111372.htm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

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1.满两年国内旅行社转让 2.满三年国际旅行社转让

注册资金:150万 注册地址:北京

国内游,入境游业务 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

保证金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4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旅行社/商旅服务旅行社旅行社|商旅服务旅行社公司注册注册旅行社旅行社注册转让旅行社
 
相关旅行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