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会法人牌照转让

发布日期 :2020-03-04 16:47 编号:5935114 发布IP:121.6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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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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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基金会法人牌照注册 民办非企业营业执照转让
公益基金会法人牌照转让 社会团体法人营业执照转让 
 
一、北京公益基金会转让
北京XX公益基金会
1.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2.注册资金:贰百万元整
3.登记部门:北京市民政局
4.成立时间:2016年
5.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到期
6.业务范围: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资助贫困家庭生活;资助贫困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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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新曙光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永安里通用国际中心A座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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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一个非盈利组织或公益基金会,需要那些相关的手续的法律流程?
基金会是一种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主要做慈善和公益活动。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2004年至今是基金会的快速发展阶段,并且存在着广阔的成长空间。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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