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成立需要的材料及步骤

发布日期 :2023-02-23 08:54 编号:5913679 发布IP:118.144.141.144
供货厂家
中企鼎鑫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徐经理(先生)
电话
13311262987
手机
13311262987
询价邮件
1847103480@qq.com
区域
北京朝阳工商代办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蓝堡国际中心1座1605室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5913679.htm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详情咨询:1831-088-3538 张经理 微信同步

微信图片_20181226093425
基本条件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1]

成立步骤

北京地区新成立基金会领导人专题培训班

北京地区新成立基金会领导人专题培训班(2张)

微信图片_20181227111410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基金会注册基金会办理基金会办理条件北京基金会设立北京基金会办理基金会代办北京基金会
 
相关基金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