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非研究院注册要求 民办非企业研究院设立
设立民非研究所的流程:
申请人出具:
(1) 申请登记表;(2)主管业务单位的批准文件;
使用场所权证明;
验资报告。
被任命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信息证明;
章程草案;
申请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材料》内容
民非研究院要求条件:
1、关于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申请设立目的、经营范围、可行性论证、活动资金和资金来源渠道、基本准备情况);
2、批准主管业务单位的文件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使用房屋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申请表格;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基本情况表;合法代表身份信息证书或一年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
7、私营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8、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尹航账号记录表;
10、委托书;
11、主办单位法人证书和信息主办单位身份证明。民政部门将在时间年内决定是否受理:民办非企业研究所60个工作日,受理后时间年30-35个工作日,某些类别15个工作日。
民非组织可以经营的行业:
A.教育:私立学校、私立培训学校等。
B.健康:诊所、医院、疗养院、疗养院和诊所
C.文化:表演艺术团体、文化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画院等。
D.体育:体育场、体育馆、俱乐部等。
F.劳动力:如私人福利院、疗养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私人婚姻机构、私人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G.社会中介服务:评估咨询服务中心、私人人才交流中心等。
H.法律services :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