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办理,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并按规定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规模以上企业均可申报,可获200万元补助。
对于此次申报的补助范围和标准,通知中明确指出,为鼓励支持其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郑州市政府对考核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补助额200万元;对建有国家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的企业,上街软件著作权,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15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软件著作权申请,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100万元;对建有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80万元;对一般企业,补助额50万元。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 、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 、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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