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团公司组建注册 无地域限制公司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29 15:14 编号:5504833 发布IP:121.6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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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团公司组建注册 无地域限制公司办理 13811634736 李
如何组建集团公司 北京办理控股公司要求参考
 
  一、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三、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四、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五、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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