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基金会新设立条件

发布日期 :2023-03-28 12:51 编号:5244168 发布IP:118.144.14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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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慈善基金会注册条件:

1.需要: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1个监事,1个秘书长,是否为京籍人员、需要最后一所学校至今的简历,理事监事备案表最后任职单位盖人事部门专用章、同时理事会成员人事档案存档处开盖章证明。理事长和监事简历的最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2.需要:4个专职人员,提供从业简历、是否为京籍人员。

3.产权证、房租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住宅性质不得使用)

4.理事长即法人、捐赠人即发起人(可以是多个)、第一届若发起基金会的是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秘书长。

5.确认发起人是谁(可以是个人或单位、不得个人同单位共同出资发起)。

6.200万原始基金要在临时账户存放至基金会审批通过。

7.理事长、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8.所有人员都不能是zf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9.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10.所有人填写近五年内无犯罪证明的承诺书

11.理事会成员至少三名北京户籍

12.业务范围

 

如果您想注册基金会的话可以找我  张钰涵

 

一次合作,终身朋友,期待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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