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注册审核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3-28 12:51 编号:4994882 发布IP:58.132.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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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注册审核管理

基金公司注册审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基金公司的设立审核、基金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基金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和基金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基金公司设立审核

设立基金公司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公司必须在股东资格、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内部制度、组织机构、营业场所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

基金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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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下列事项变更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1)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2)变更名称、住所。

(3)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

基金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如办事处,并得到证监会批准。基金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

基金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基金公司股权转让,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让方关于出让股权的说明,应包括出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原因,对受让方参股目的、诚信状况等的了解情况;

(二)受让方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受让基金公司股权的决定;

(三)受让方出具的参股基金公司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让基金公司股权的目的;

2、对基金行业发展状况、基金公司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基金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情况说明;

3、对拟受让的基金公司了解情况说明;

4、拟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的期限安排;

5、受让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应说明其对基金公司发展战略方面的考虑;

(四)董事会通过的自股权转让协议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获得证监会批准期间公司经营运作的安排方案;

(五)证监会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执照

       这里详细介绍也基金公司的注册审批、公司变更、企业注销相关的详细信息!

我们这里讲的是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是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公司。

基金型公司:

名称:北京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达不到投资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投资基金"字样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设立时可实入1亿,其余资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内全部到位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管理者具有股权投资管理经验或者相关的投资管理经验。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是不得从事:

1、公开募集资金;

2、放贷;

3、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是不得从事:

1、公开募集资金;

2、放贷;

3、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基金公司变更

基金公司变更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3、公司营业执照副、公司印与章

4、地址证明,房产证、产权人证明、租房协议

5、公司章程

6、股东会决议

基金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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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基金公司名称核定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型企业名称核定为:**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可加在字号前或中间)。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 股权投资股份公司”或“xx 股权投资基金股份司”、“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定为“xx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名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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