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进京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办理及备案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9-03-18 18:32 编号:5024768 发布IP:114.252.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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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进京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办理及备案注意事项

根据市建委相关文件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订立书面专业分包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合同以及施工人员进行备案。外省企业进京施工首先要申请外地企业进入工程所在地的企业备案流程,施工企业备案完成后,才可以在工程所在地从事招标,投标后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才能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外地企业如何取得企业在工程所在地的合同备案许可呢?需要什么流程?什么材料?今天我司京志远创(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带大家了解一下。

北京办理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材料:

(1)《合同签订备案表》;

(2)已登记的《中标通知书》;

(3)合同正副文本;

(4)代理人的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时);

(5)《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6)《施工合同网上数据申报表》(本表由发包人通过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数据申报时自动生成,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7)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保函(附有招投标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初始加盖的收讫印章)(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时);

(8)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赋予保函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附有招投标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初始加盖的收讫印章);   

(9)履约保证担保、支付保证担保保函和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赋予保函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已在招投标监管部门保存的证明材料(附有招投标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初始加盖的收讫印章);

(10)《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表》(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应提交);

(11)已备案的施工招标文件原始文本;

由于办理企业进京备案与后期的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及文件众多流程思路繁琐,不易操作,耽误企业施工周期,周期耽误会牵制无法结算工程尾款,企业自行办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办理通过机率低,京志远创(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着多年从事进京备案与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能顺利解决备案中产生的各种难题,我公司全权代理,不需您费一点心,体现我们的服务特色-办事效率高-热情-诚恳-为客户争分夺秒,节约费用,帮企业及时快捷的完成备案手续,如有需要,详情请联系我司李经理(京志远创(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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