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河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 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包括制作机构和发行机构。
3. 申请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两年内,未受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者暂停以上各项业务一年以上。
4. 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包括制作机构和发行机构。
5. 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包括制作机构和发行机构。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3. 企业章程。
4.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 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机构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至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3.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4. 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 审核未通过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机构应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制作、发行违法违规的广播电视节目。
3. 申请机构应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审核,并接受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