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政区划名称核准的条件

发布日期 :2024-04-30 08:49 编号:7699693 发布IP:223.7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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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总局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国家总局核名方法与步骤: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提交材料后3-5个工作日出结果

到注册地工商局办理注册事宜

一、需要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三、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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