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要求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二、上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所需提交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人员(批发公司:企业负责人、仓管员、购销员及质量管理员;门店:质量管理员)的培训证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企业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
6.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7.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自查表;
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1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11. 经办人授权书;
12.备案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3.备案材料电子版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