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介绍中插入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电话等),后台审核直接删除,多次违规禁止发布一、《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章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章第十条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二、因此,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