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医疗)注册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 :2024-04-23 14:16 编号:11073969 发布IP:210.22.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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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2年] 级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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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让给更多的人知道,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始想做广告了,但是由于这些产品的特殊性,不想其他日用品一样直接做广告就行了,还有办理广告审查表。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一、审批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
  二、提交的材料: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下列合法有效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三)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根据广告形式不同提供的材料不同广告形式包括:视频、声音、图片三种形式
  三、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要求的相关语言。
  四、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五、广告审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广告审查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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