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欧盟商标现覆盖的成员国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 一、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5、申请注册周期约8-12个月。 二、注册欧盟商标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证件资料; 2、商标图样; 3、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4、商标代理委托书; 5、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要求书; 6、相关申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