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浦东、闵行、金山、青浦、奉贤等5个区域部分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汽车维修零售店、汽车4S店销售的20个批次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0%,比2016年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抽检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6个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抽检起动用铅酸蓄电池14个批次,有6个批次不合格。抽检结果显示,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不合格检出率明显高于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本次抽检铅酸蓄电池主要不合格项目是20hr容量和-18℃低温起动能力。
一是20hr容量不合格,有5个批次。不合格商品20hr容量实测均未达到标准最低要求。如上海市金山区俊琴汽配经营部在上海金山汽摩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鸿雁”牌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型号规格:6-QW-60(450)-C);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年7月30日),20hr容量实测为55.5Ah(标准值应≥60Ah),与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电池使用时间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