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中马FTA原产地证|如何办理中马FTA原产地证|马尔代夫FTA原产地证|
2017年12月7日签署的中-马自贸协定(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马FTA原产地证,马尔代夫原产地证,马尔代夫FTA原产地证,证书开始签发于218年8月1日,实现了高水平关税减让。马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全部税目总数的95.6%,降税期长不超过8年。其中70%的商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20.3%和5%的商品分别在5年内和8年内逐步取消关税。中马自贸协定是我国商签的第16个自贸协定,也是马尔代夫对外签署的首个双边自贸协定。协定的签署既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最新成果,也是双方按照领导人共识,巩固和加强两国面向未来的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树立了规模差异巨大的国家间开展互利合作的,在两国经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有力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办理中马FTA原产地证相关流程:
下列单位可申请中马FTA原产地证注册登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2、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向原产地证签发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的同时,须提供并填制下列材料:
1、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
4、《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5、《含进口成份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
6、《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授权书》,每一申请企业允许授权三名申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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