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类型: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意匠专利三种类型。
日本特许专利: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日本意匠专利: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文件语言:日语
日本专利有效期:
特许专利: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可最多延长五年。
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
日本意匠专利: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自注册之日起为15年。
日本专利制度特点:
一、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针对该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
若申请人未能履行此义务,否则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
二、日本的外观设计采用了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对某些具有局部特征的形态、形状,允许注册局部外观设计。
若运用这种新的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在注册了有特征的部分之后,遇到第三者采用了该有特征的部分,尽管整体不同,也能起诉其侵权。
三、计算机软件可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
四、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同样和中国新型专利审查类似,采用登记制度,无须实质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5-7个月内准予注册,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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