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条件是: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如果材料满足项目启动的要求,则可以启动项目;如果材料不符合项目立项要求,应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3、由文化行政部门市场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经,文化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审查,未能回电并说明原因的;
4、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报主管局长审批;
5、分管主任审批后报文化部审批;
6、文化部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如果获得批准,它将发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互联网上公布审批结果。如果不予批准,必须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