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4-01-23 10:47 编号:6088972 发布IP:110.87.95.147
供货厂家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
厦门助游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胡先生 (先生)
电话
13625016807
手机
13625016807
询价邮件
1107822956@qq.com
区域
厦门财务咨询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C03栋202-1单元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6088972.htm
 福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更多有关于福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以及厦门ICP证办理、EDI证办理的要求,欢迎咨询。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节目制作代办
 
相关电视节目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