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实施细则,青岛大专生落户,青岛户口办理

发布日期 :2019-11-22 10:10 编号:4825273 发布IP:59.63.206.212
供货厂家
青岛中智睿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马老师(女士)
电话
13153221563
手机
13153221563
询价邮件
2643474314@qq.com
区域
青岛户口咨询
地址
海尔路222号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4825273.htm
 青岛市积分落户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上一轮政策已于2017年底到期。3年间共有4889人取得落户资格,带动1万多人落户青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政发〔2018〕13号)发布,新户籍制度在大幅放宽人才落户准入门槛的同时,继续保留积分落户政策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


市人社局提醒申请落户人员注意,目前青岛市人才落户门槛和居住落户门槛已大幅降低,相关手续办理更为便捷,凡符合人才落户或居住落户条件人员尽量不要选择积分落户方式,挤占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人员的落户通道。

有学历落户
1、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自考或函授有学位证)
2、专科40岁以下
3、职称不限年龄
4、无学历人士也可详情咨询
我们的其他产品
相关实施细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