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别的步骤
3.1.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年初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辨别,填写《危险源辨别调查表》,经本部门经理审核,送交行政部。
3.1.4.2 行政部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确定危险源,填写《危险源清单》,经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3.1.5 更新辨别
3.1.5.1 为保证危险源辨别、风险评价的有效性,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
a) 公司目标要求变化时;
b) 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生产新产品、增加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等);
c)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
d) 相关方提出合理抱怨要求时。
3.1.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填写《危险源清单》,经行政部经理审核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3.2 风险评价
3.2.1 风险评价依据
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的有关人员按以下方面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价:
a) 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b) 政府和行业组织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要求;
c) 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相关方的要求。
3.2.2 风险评价的方法
3.2.2.1 定性评价法
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按下列情况定性风险评价:
a)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或较大、小、很小);
b) 事故发生的频繁程度(持续出现或工作中出现、偶尔出现);
c) 可能出现的结果(特大事故或重大事故、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等)。
3.2.2.2 专家评价法
行政部负责组织专家直接评价出危险源的风险大小。
3.2.2.3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危险性评价,评价出危险源的风险大小,填入,《危险源辨别评价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