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Data Sheet 产 品 数 据 手 册 | 振华ZPGuard8450低表面处理环氧漆 | ||||||||
产 品 介 绍: | |||||||||
一种双组份、高固体分、厚膜型、改性聚酰胺固化的低表面容忍型环氧乳香漆。 | |||||||||
主 要 性 能: | |||||||||
对低表面处理的表面仍具有优异的附着力和防锈性能; 具有潮湿表面容忍性,只要表面没有可见水存在; 在淡水和海水中曝露时,能够提供非常优异的防腐蚀性能; 如果曝露在日晒条件下会产生粉化。 | |||||||||
设 计 用 途: | |||||||||
适用于各种大气环境下钢结构,作为底漆/中层漆,如海上结构、化工或石化厂、工业建筑、发电厂、桥梁等等; 特别适用于那些难以进行喷射清理的钢结构及经高压水喷射清理后表面仍具潮气的区域。 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底漆、面漆配套使用。 | |||||||||
物 理 参 数: | |||||||||
颜 色 | 铁红色 | ||||||||
光 泽 | 平光 | ||||||||
体积固体含量 | 80±2% | ||||||||
比 重 | 约1.35千克/升 | ||||||||
典型膜厚与 理论涂布率 |
| *低 | 典型 | *高 | |||||
干膜厚度(μm) | 100 | 150 | 200 | ||||||
湿膜厚度(μm) | 125 | 188 | 250 | ||||||
理论涂布率(平方米/公升) | 8 | 5.33 | 4 | ||||||
实际涂布率 | 考虑一定损耗系数 | ||||||||
VOC含量 | ≤250g/L | ||||||||
施 工 详 述: | |||||||||
适用底材与 表面处理 | 所有表面应当清洁、干燥且无污物,表面应当按照ISO8504进行评估和处理。 裸钢:喷射清理至低Sa2级或动力工具清理至低St2级。提高表面处理质量(如喷射清理至Sa2.5级)将能提升漆膜性能。当使用水喷射清理时,产生的闪锈不应超过相关水喷射清理表面的SSPC和NACE标准中规定的中级。 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清洁、干燥并且无破损的车间底漆。 涂有油漆的表面:清洁、干燥并无破损的兼容底漆。当用于维修保养时,超高压喷射水处理至WJ2(NACE No. 5/SSPC-SP 12)或动力工具清理锈蚀区域*低至St 2。 | ||||||||
施工和固化 环境条件 | 底材温度不可低于10℃(常温型)(-5℃,低温型)并且至少应当高于空气露点温度3℃以上,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在底材附近测量。在狭窄区域通常需要良好的通风以确保正常干燥。 对钢材表面进行的高压喷射水处理会形成潮湿的表面。周围环境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85%。油漆施工前,表面不可有可见水,但局部存在的潮气可以接受。 | ||||||||
施工参数 | 混合比 | 基料:固化剂=5:1(重量比) | |||||||
混合后使用期 | 4小时(20℃) | ||||||||
稀释剂/清洗剂 | ZP103 | ||||||||
施工方法 | 无空气喷涂 | 推荐采用。喷咀口径:0.46-0.69毫米,总输出流体压力:≥15MPa | |||||||
空气喷涂 | 不推荐采用 | ||||||||
刷涂/辊涂 | 适用。仅推荐用于预涂、小面积涂装或修补 | ||||||||
干燥/固化时间 与覆涂间隔 | 底材表面温度 | 5℃ | 10℃ | 20℃ | 30℃ | ||||
指触干 | 6小时 | 4小时 | 2小时 | 1小时 | |||||
硬 干 | 36小时 | 30小时 | 20小时 | 16小时 | |||||
完全固化 | 14天 | 10天 | 7天 | 5天 | |||||
短覆涂间隔 | 30小时 | 24小时 | 12小时 | 8小时 | |||||
长覆涂间隔 | 15天 | 10天 | 7天 | 5天 | |||||
注:以上数据都是在通风状况良好、典型膜厚和相对湿度75%的条件下测得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干燥时间及覆涂前的时间间隔可长可短, 取决于漆膜厚度、通风状况、湿度、下层油漆、提前装卸需求和机械强度等因数的影响。完整的配套请见相应的配套表, 该配套表包括了所有参数和特殊条件。 | |||||||||
典型油漆配套 | 前道配套油漆:可直接涂在经处理的钢材上,也可与车间底漆、富锌底漆、环氧底漆等配套,视表面类型及防护要求,详见配套表。 后道配套油漆:环氧漆、氟碳漆、聚氨酯漆等。 | ||||||||
包装、贮存与管理: | |||||||||
包装规格 | 甲组份:20千克/桶 乙组份:4千克/桶 | ||||||||
闪 点 | 甲组份:31℃;乙组份:25℃;混合物:27℃ | ||||||||
贮存条件 | 须按照国家规定贮存。贮存环境应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避开热源和火源。包装容器必须保持密闭。 | ||||||||
贮存有效期 | 良好贮存条件下的贮存有效期为1年。 | ||||||||
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 |||||||||
本品含有易燃物,施工现场安全应符合有关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请注意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并阅读产品安全数据手册(MSDS)。 避免吸入溶剂蒸气,避免油漆接触皮肤和眼睛,严禁吞服本产品,采取必要的预防和防护措施防火、防爆及保护环境。需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本品。在狭窄处或空气不流通处施工,必须提供强力通风。 | |||||||||
补充信息: | |||||||||
责任声明 | 您可以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常州油漆有限公司获得产品资料和现场施工技术服务。本产品资料及数据是根据我们的试验和实际使用中的经验而积累的,可作为施工指南,但由于产品的使用通常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外,所以我们只提供产品本身质量的保证。我们保留不预先通知而根据产品的不断改进而进行修改的权利。 | ||||||||
版本信息 | 出版于2015年03月25日,本产品说明书取代以前的版本。 |